2017年7月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
陕西省出台措施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为促进陕西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陕西省工信厅、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联合签订了《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合作协议》,并下发了《关于支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协议规定,邮储银行将在符合国家宏观经济、产业和货币信贷政策以及授信政策的前提下,5年内向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不少于200亿元的信贷支持。
《通知》制定了四大措施,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一是深化合作,合力为中小企业做好综合金融服务。二是积极建设小微企业特色支行。三是积极创新政银担合作模式。四是积极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机制。
安徽省打造创业担保贷款"升级版"
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187号),提出了建设全省统一的创业担保贷款信息系统、利用创业者信用信息免除反担保、开展“社保贷”试点等8条新举措,切实提高创业贷款的可得性,打造创业担保贷款升级版,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其中,《通知》明确:以初始创业者和小微企业为中心,重构创业担保贷款资源和流程,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尽快建成覆盖全省的省级集中、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创业贷款”技术和服务体系,实现信息部门共享、资料删繁化简、审批规范高效,达到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的目标。
贵州启动创业担保贷款将对贫困地区人员贷款创业免费贴息
贵州省近日印发了《贵州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将对9类人员创业给予不同程度的贴息贷款支持,其中在贵州相关贫困地区的人员贷款创业将享受免费贴息。
根据该方案要求,贵州省启动的此次创业担保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其中,能享受该政策的个人创业对象共9类,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方案规定,上述人员只要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愿望就可申请,人均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其中,贵州省相关贫困地区人员贷款创业可享受3年全额贴息,其他地区人员也将在3年内享受不同程度的贴息,第1年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
同时,能享受该贷款支持的小微企业应在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最高可申请200万元贷款,2年内可享受财政部门给予的贷款基础利率50%的贴息。
长沙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近日,长沙市经信委、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械好融通信用管理(湖南)有限公司正式签订长沙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合作协议。长沙市出资1亿元,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拟按1:10的放大比例撬动各合作银行为长沙市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此举预计每年可撬动新增信贷10亿元。
基金将通过风险分担的方式大幅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代偿容忍度,引导合作银行对小微企业“敢贷宽贷”,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门槛和利率水平,将信贷资金投向我市区域内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小微企业,其中工业企业不少于50%。
柳州市印发中小微企业助保贷资金管理办法
今年7月7日,柳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柳州市中小微企业助保贷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通过增加新的融资服务产品、合作银行,扩大对柳州市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力度。
为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全面提升企业管理能力,进一步引导企业规范自身管理,培育良好信用,申请助保贷的企业需接受第三方有资质的评级评价机构评定,合格后列入“市重点中小微企业池”。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贷款企业如有违反财经纪律、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助保金的行为,由市工信委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恶意逃避债务导致风险补偿金、助保金和银行贷款损失的贷款企业,取消该企业贷款的资格,并列入人民银行诚信黑名单。
淮北银监分局“十六条”举措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日前,淮北银监分局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从努力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完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改进金融服务、加强风险考核与管理、强化监督与总结反馈等五个方面,明确落实了“十六条”要求。“十六条”内容涵盖了无还本续贷政策、加强“银税互动”合作创新、压缩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时间、严格执行尽职免责操作细则、加强小微企业风险防范、强化监管督促引导等,引领银行业增强大局意识,促进小微企业各项金融服务政策落地生根,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质效,实现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