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银行和担保公司不愿给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怎么办?12月19日,市中小企业局与我市多家银行和担保公司举行签约仪式,正式启动重庆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通过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三方合作共同承担不良贷款的办法,给银行和担保公司吃下“定心丸”,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按照该机制,合作银行与担保公司共同确认的不良贷款,且担保公司按规定追偿180天确认损失后,贷款本金按政府、银行、担保公司3:2:5的比例共同分担,其中财政承担部分,按市、区县两级财政各15%分担。
财政拿钱,既要考虑产业引导,又要充分放大效应,还要最大限度降低风险,为此,我市规定,申报补偿者,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鼓励类微型企业和鼓励类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小型企业;单户小型、微型企业单笔贷款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50万元,且单户小型、微型企业确认贷款风险损失补偿总额(本金)最高分别不超过300万元、15万元;发放贷款者,利率上浮比例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基准30%,担保费率不得高于2%。
市中小企业局人士介绍,此项政策的出台将新增小微企业贷款200亿元,超过1万户小微企业将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