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
国家应大力发展和完善企业债券市场,减少对债券市场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以提高企业发行债券积极性,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制定和完善企业债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偿债保障机制;加快企业债券中介机构的发展,解决企业债券的流通问题。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资资金,以此改变上市公司债券融资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优化上市公司融资结构。
二、优化监管政策
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配股、增发融资的市场监管,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对于融资资格,可以考虑用资产收益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目前审批的单指数考核扩展为多指标考核,转变股权融资资 格的确认方式,增加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的难度。鉴于我国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所获资金使用上存在不当行为,可以对上市公司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紧密跟踪审查 融资资金流向,是否专款专用,收益是否符合预期等,并把跟踪审查的结论作为公司再融资的首要条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对于股利支付,就上市公司可以何种方式支付股利,分配额度最低为多少,分配的时间间隔最长为多久,如果企业在股利分配方面没有符合规定会受怎样的处罚等方面应做出具体确切的规定,强化股权融资的约束硬度。
三、转变投资者投资理念
西方成熟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把公司发行新股筹集资金作为一种“坏信号”,而把发行债券融资作为“好信号”,促使上市公司减少股权融资,增加债务融资, 除提高证券市场反映信息的效率,提高证券市场对信息的客观、及时、准确的反映速度外,在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条件下,优化投资主体结构,培育理性投资理念成 为关键的因素。可以引入更多的机构投资者,转变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使他们走上理性化的投资道路,使投资者更注重所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收益分配状况,促进 投资者理性看待上市公司的融资决策。
随着投资者投资行为的逐步理性化,市场约束力的逐渐增强,上市公司过度依靠股权融资将是不可能的,上市公司必须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方式优化资金结构。
四、加强企业信用建设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融资的过程既是市场的过程也是信用的过程。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难易,除制度和环境等外部因素外,根本上取决于发债企业自身的偿还能力和信用级别。因此,我国企业应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凭借自身优良的信誉和完善的信用结构赢得市场。
同时,政府也应建立可靠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企业债券评级,增强投资者对企业债券的信任度,实行企业债券发行利率与企业信用级别挂钩,让企业依靠自身的信用和经营来获得投资者的青睐,让资本市场通过严格的信用权责约束机制配置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