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从事粮食收购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等粮食经营企业
抵押方式:粮食
融资期限:根据借款人粮食收购和变现的经营周期合理确定为每年10月至次年4月,粮食收购贷款仅限于以上时间内使用,且期限一般控制在6个月(含)以内
利率:浮动
额度:待定
发布机构:大庆农商银行三农事业部
简介:
粮食收购贷款是指法人、个体工商业户、其他经济组织等各类粮食经销企业以其合法拥有的仓储粮食作为担保,向我行申请用于满足其粮食收购资金需求的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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